《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三大奖项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400项,旨在奖励在我国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2017年科技奖励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重点针对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提出新的改革举措。其中,针对“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重点任务,《通知》提出,坚持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公正透明、诚实守信、质量优先、突出功绩、宁缺勿滥,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术性、突出导向性、提升权威性、提高公信力、彰显荣誉性。
根据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重点改革任务,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继续稳中求进,呈现新气象。
据了解,2017年进一步拓宽了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专家推荐渠道,规定3名院士可以共同推荐1项技术发明奖项目,1名院士可以推荐1项1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含)以下的技术发明奖项目。2017年度专家推荐数量分别占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推荐总数的40.2%和30.3%。其中,自然科学奖的两个一等奖项目全部由专家推荐。“专家推荐已成为重要的推荐渠道,而且推荐项目质量显著提升。”该负责人说。
同时,试行定额评审制度。近5年三大奖总数基本呈逐年减少趋势: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总数控制在300项以内(2015年为295,2016年为279项)。2017年,试行授奖数量总额控制,将自然科学奖数量控制在45项左右,技术发明奖数量控制在65项左右,三大奖总数不超过300项。按照该原则,2017年在评审委员会阶段对技术发明奖实行了差额投票,差额9项,为进一步完善定额评审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了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加强科研成果的沉淀积累和实践检验,2017年对完成人报奖间隔年限和论文规范使用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限制完成人频繁报奖,遏制论文堆砌。”该负责人表示,如规定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三大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评审的论文专著数量,从原来的“不超过20篇”减少为“不超过8篇”,力求营造求实创新、“重质量、轻数量”的风尚。
此外,为保证国家科技奖的公正性和公信力,2017年现场考察了25个高等级项目,对随机抽取的4个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开展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并就最高科技奖初评通过候选人征求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意见,就自然科学奖初评通过项目邀请了海外专家函审,就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初评通过项目开展行业咨询,就国际合作奖评审通过候选人征求了有关驻外使馆的意见,确保评审结果得到更加广泛的共识,不断增强评审的公开透明度。
(责任编辑:韩梦晨)